成語:朝過夕改
拚音 zhāo guò xī gǎi
解釋 形容改正錯誤快。
出處 《漢書·翟方進傳》:“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例子 苟在適用,則無棄人,況黜免之人,沉鬱既久,~,仁何遠哉。 唐·陸贄《奉天改元大赦製》
語法 作謂語、定語;形容迅速改正錯誤
漢宣帝之子劉宇在甘露二年(前52年)立為東平思王。
元帝即位後,劉宇來到東平(今山東東平縣)封地。
他身材高大,好與奸邪之徒交往,常違法亂紀。
但元帝念及骨肉之情就赦免他,卻接連懲辦他的老師。
元帝去世後,成帝即位,劉宇想改正過失,但又偶有違犯。
有司奏請逮捕治罪,但成帝隻下令削減東平封地的樊和亢父兩個縣,作為懲戒。
後來漢成帝下詔書說:“以仁愛之心對待親人,這是古訓啊!過去東平王犯有過失,負責官員請求廢除他的王位,我不忍心;後又請求再次削減封地,我沒有批準。這是考慮到這種至親的關係。聽說東平思王已改過自新,專心學習經術,親近仁人,我很讚賞。古人說:‘早上犯錯誤,晚上就改正過來,君子都會讚許他。’恢複東平被削減的縣區吧!”後以“朝過夕改”為典,形容迅速改正錯誤。
又作“朝聞夕改”。
【出典】:《漢書》卷80《宣元六王傳·東平思王劉宇傳》3320、3323、3324頁:“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國。壯大,通奸犯法,上以至親貰(shì市)弗罪,傅相連坐”。
“宇慚懼,因使者頓首謝死罪,願灑(xǐ喜,通“洗”)心自改。
”“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嚐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經修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傳不雲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複前所削縣如故。’”
【例句】:漢·班固《漢書·翟方進傳》:“定陵侯長已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雲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 唐·房玄齡《晉書·周處傳》:“古人貴朝聞夕改。……且患誌之不立,何憂名之不彰。” 唐·陸贄《奉天改元大赦製》:“構大廈者,方集於群材;建奇功者,不限於常檢。苟在適用,則無棄人,況黜免之人,沉鬱既久,朝過夕改,仁何遠哉!” 宋·侯善淵《沁園春》:“背覺後塵,朝聞夕改,馬劣猿顛難捉擒。”
近義詞 朝聞夕改
反義詞 死不改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