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詞語“法官”的意思和解釋。
法官的概述
fǎ guān
ㄈㄚˇ ㄍㄨㄢ
名詞
常用詞
翻譯
法官
- 英語 judge
- 德語 Richter (Org)
- 法語 juge
引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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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解釋
法官 (法律術語)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係的國家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掣肘、剛正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條明文規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
在民事訴訟審判中法官應當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的,依法行使國家民事訴訟審判權的審判人員,而且法官在審判過程中不應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幹擾。法官應當是獨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權,具有當然的裁判權威的第三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也規定了法官的權利和義務,法官依法履行職責,並受國家法律保護。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