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庭長”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tíng zhǎng
注音 ㄊㄧㄥˊ ㄓㄤˇ
詞性 名詞
◎法庭的首席法官。
英文the president of a law court; president judge;
1.古代貴族宴飲時監禮之官。
例證《禮記 · 投壺》:“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賓黨。”鄭玄 注:“庭長,司正也。”孔穎達 疏:“案鄉飲酒將旅之時,使相為司正,在庭中立於觶南北麵,察飲酒不如儀者。故知庭長,司正也。”
2.法院開庭時主持審判的官員。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中分設刑事庭、民事庭等,每庭各置庭長一人,除由兼任院長的法官擔任外,餘由其他法官兼任。職權為監督各庭的事務。
官職名稱。民國各級審判機關,視事務繁簡,設民庭與刑庭各一或各幾個,每庭設庭長一人、推事若幹人,擔任審判職務。大理院(中國最高法院)庭長為簡任官,餘多為薦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