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司法”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sī fǎ
注音 ㄙ ㄈㄚˇ
詞性 動詞 形容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法令 執法 國法 法律 公法
反義詞 混亂 枉法 犯法
◎見“執法”
英文judicial administration;
1.官名。兩 漢 · 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曆代皆有。 唐 · 製在府曰法曹參軍,在州曰司法參軍。 宋 · 沿 唐 · 製,諸州置司法參軍。 元 廢。參閱《文獻通考 · 職官十七》。
2.星官名。 清 · 惲敬 《文昌宮碑陰錄》:“《晉書 · 天文誌》‘文昌六星在北鬥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與《天官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不同。
例證《星經》又曰‘六曰司法’。”
3.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
1.職官名。掌理刑法。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州置司法參軍,縣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廢。
2.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審判。
近義法律 執法
1.古代官名、星官名
2.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
3.司法(Justice),又稱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