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院長”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uàn zhǎng
注音 ㄩㄢˋ ㄓㄤˇ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1.唐代禦史、拾遺的別稱。
2.唐時亦稱翰林院學士承旨為院長。
3.即山長。舊時書院的主講、主持者。清乾隆時改稱院長。參閱清梁章巨《稱謂錄 · 書院掌教》。
4.宋元時對地方獄吏的尊稱。
5.舊時小說中對仆從的稱呼。
6.以院命名的某些機關、學校,其首長稱院長。
1.唐代禦史拾遺的別稱。
2.各公私機構或學校,以院為名者,其最高長官稱為“院長”。
例如如:“行政院院長”、“文學院院長”。
3.宋時的低階軍官,司緝捕之事。
例證《水滸傳 · 第三八回》:“湖南一路,節級都稱呼做院長。”
院長,這一稱呼泛指以院為名稱的單位的主管人員,一般是某種單位的法定責任人,例如,法院的“院長”,醫院的“院長”,敬老院的“院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