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法無可貸
拚音 fǎ wú kě dài
解釋 指按法律不可寬恕。
出處 《清史稿·刑法誌一》;“強盜分別法無可貸、情有可原,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
例子
[馬子畦]實屬甘心從逆,法無可貸,應請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
語法 作賓語、定語;指不能原諒的
典故
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清史稿.刑法誌一》:“強盜分別法無可貸、情有可原,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馬子畦〕實屬甘心從逆,法無可貸,應請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
反義詞 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