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

詞語“總督”的意思和解釋。

總督的概述

zǒng dū

ㄗㄨㄥˇ ㄉㄨ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總督zǒng dū

1.明初在用兵時派往地方巡視監察官員清朝正式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一般管轄兩省的軍事政治,也有管三省或隻管一省的。

總督胡宗憲。 —— 《明史》

governor;

2.英法等國派駐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

加拿大總督

governor-general;

3.英國國王派駐自治領的代表

viceroy;

引證解釋

總督

1.總管督率

《漢書 · 敘傳下》:“昭宣 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南史 · 王猛傳》:“未之鎮,而 隋 師濟 江,猛 總督所部赴援。”《明史 · 神宗紀一》:“南京 兵部右侍郎 邢玠 總督 川 貴 軍務。”

2.南北朝 統兵將領通稱

《南史 · 蕭摩訶傳》:“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北史 · 李平傳》:“陛下不以臣不武,委以總督之任。”

3.官名。 明 · 代初期在用兵時派部院總督軍務,事畢即罷。 成化 五年始專設 兩廣 總督,後各地逐漸增置,成為定製。 清 代始正式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例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禦史銜。另有主管河道漕運事務者稱河道總督、漕運總督

4.宗主國駐在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在 英聯邦 內 英 王任命的自治領最高級官員也叫總督

國語辭典

總督zǒng dū

1.管理監督

漢書 · 卷一〇〇 · 敘傳下》:“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三國演義 · 第五回》:“吾弟袁術總督糧草應付諸營,無使有缺。”

2.職官名。始置於明代總管轄區內的文武庶政,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管理一省或兼管數省。

3.代表君主治理屬地官吏。如英國的香港總督。也譯作“代王”。

網絡解釋

總督

總督,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區域實際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許多國家都有或曾經設置總督職位

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製台”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隻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