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
詞語“總督”的意思和解釋。
總督的概述
zǒng dū
ㄗㄨㄥˇ ㄉㄨ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引證解釋
總督
1.總管督率。
《漢書 · 敘傳下》:“昭宣 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南史 · 王猛傳》:“未之鎮,而 隋 師濟 江,猛 總督所部赴援。”《明史 · 神宗紀一》:“南京 兵部右侍郎 邢玠 總督 川 貴 軍務。”
《南史 · 蕭摩訶傳》:“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北史 · 李平傳》:“陛下不以臣不武,委以總督之任。”
3.官名。 明 · 代初期在用兵時派部院官總督軍務,事畢即罷。 成化 五年始專設 兩廣 總督,後各地逐漸增置,成為定製。 清 代始正式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例兼兵部尚書及都察院右都禦史銜。另有主管河道及漕運事務者稱河道總督、漕運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