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焚骨揚灰
拚音 fén gǔ yáng huī
解釋 燒掉屍骨,揚棄骨灰。形容非常仇視。
出處 《梁書·侯景傳》:“曝屍於建康市,百姓爭取屠膾啖食,焚骨揚灰。”
例子 肅宗克長安日,欲敕諸將發林甫塚,~。 明·李東陽《腹中劍》
語法 作謂語、賓語;形容非常仇視
也作“焚屍揚灰”。
焚燒屍骨,揚棄骨灰。
形容極端仇視。
侯景(503-552年)字萬景。
南朝梁懷朔鎮(今內蒙古包頭東北)人。
原為北魏定州刺史,後歸梁,不久又舉兵叛梁。
奪取建康(南京),攻陷台城(宮城),困死武帝,改立簡文帝。
大寶二年(551年),侯景又廢掉簡文帝,立蕭棟為帝,後又廢蕭棟而自立,改梁律為漢律,國號“漢”。
侯景生性殘忍、酷虐,軍紀敗壞,所到之處燒殺搶掠,建康(今江蘇南京)幾乎成為廢墟,長江下遊地區遭到極大破壞。
大喪人心,終被梁將王僧辯、陳霸先擊敗,在狼狽逃跑途中為部屬所殺。
屍體送交王僧辯。
在建康市街暴屍示眾,百姓爭先割肉吞食,焚骨揚灰,其首級送至江陵,世祖命掛在大木上示眾,然後煮而漆之,交付武庫。
【出典】:《梁書》卷56《侯景傳》862頁:“景退還吳郡,達鬆江,而侯瑱(tiàn天,也讀zhèn,通“鎮”)軍掩至,景眾未陣,皆舉幡(fān翻,用竹竿等挑起來直著掛的長條形旗子)乞降。
景不能製,乃與腹心數十人單舸(kě葛,大船)走,推墜二子於水,自滬瀆(今上海市區的吳淞江)入海。
至壺豆洲,前太子舍人羊鯤殺之,送屍於王僧辯。
傳首西台。
曝屍於建康市,百姓爭取屠膾(kuài快,切細的肉)啖(dàn淡,吃)食,焚骨揚灰。
曾罹(lí離,遭遇不幸的事)其禍者,乃以灰和酒飲之。
及景首至江陵,世祖命梟(xāo消,懸頭示眾)之於市,然後煮而漆之,付武庫。
”
【例句】:宋·孔平仲《續世說·李泌》:“肅宗欲敕諸將克長安日,發李林甫塚,焚骨揚灰。” 清·錢泳《履園叢語·燒坯》:“籍沒其家,妻子同謀,法皆斬首,其母恨禮甚,又詣刑部請照陶和氣例。淩遲後焚屍揚灰。”
近義詞 焚屍揚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