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杖理民
拚音 shù zhàng lǐ mín
解釋 指治理百姓不濫用刑罰。形容為官寬仁愛民。束杖,收起刑具。
出處 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八:“有刑罰徒流絞斬,吊拷絣把。設而不用,束杖理民寬雅。”
例子
上聖自從隋煬帝封為嘉州太守,愛惜黎庶,束杖理民。
★明·無名氏《齊天大聖》第一折
語法 作謂語、定語;用於書麵語
典故
束:約束。
杖:刑具。
治理百姓時不濫施刑罰。
舊時形容官員清正愛民。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楔子:“則要你奉公守法,束杖理民。”明.無名氏《女姑姑》楔子:“老夫常則是奉公守法,束杖理民。”明.無名氏《齊天大聖》頭折:“上聖自從煬帝封為嘉州太守,愛惜黎庶,束杖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