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犯而不校
拚音 fàn ér bù jiào
解釋 犯:觸犯;校:計較。受到別人的觸犯或無禮也不計較。
出處 《論語·泰伯》:“以能問與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
例子 惠養民道:“犯而不校,何以罰為?”大家微笑,各自散去。(清·李綠園《歧路燈》第五十五回)
語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指人大度
典故
《論語.泰伯》:“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嚐從事於斯矣。’”
犯,冒犯。
校,計較。
這段話的意思是:曾子說:“自己有能也可以求教於不能的人;自己多知還要請教少知的人;自己實有所得,也看作虛無沒有得到什麽;別人冒犯,也不計較:以前我的一個朋友,曾在這些方麵努力修養自己。”隻有虛懷若穀具有很高修養而專心追求義理的人,才能做到這樣。
《晉書.潘尼傳》:“知爭競之遘災也,故犯而不校。”
近義詞 唾麵自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