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詞語“當事人”的意思和解釋。

當事人的概述

dāng shì rén

ㄉㄤ ㄕˋ ㄖㄣˊ

名詞

常用詞

本家兒 事主 正事主

局外人

詞語解釋

當事人dāng shì rén

履行(涉及理智良心自由意誌的)行動行為的人;對其言行負責任的人。

兩個當事人都在撒謊

agent concerned;

引證解釋

當事人

1.跟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

巴金 《家》三十:“在 高 家,這一類的事向來是在暗中進行的。當事人反而做了不能過問傀儡。”高雲《小城春秋》第三八章:“現在得聽你的意見了,你是當事人啊。”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二七:“﹝ 梅佐賢 ﹞以當事人身份非常惋惜地說:‘ 永祥兄 說的真對。’”

2.法律用語。指民事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刑事訴訟中的自訴人、被告。

國語辭典

當事人dāng shì rén

1.事情直接關係的人。也作“當事者”。

如:“這次紛爭當事人願意和解不再追究。”

2.法律訴訟的任一方。也作“當事者”。

網絡解釋

當事人 (民事訴訟)

當事人是由於實體法上的權益發生糾紛,或與特定的法律事實有直接關係而進入訴訟,並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有刑事訴訟當事人、民事訴訟當事人和行政訴訟當事人。與刑事案件事實和訴訟結果切身利害關係並在訴訟中處於原告或被告地位人為刑事訴訟當事人。中國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包括自訴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訴訟當事人指因民事實體權利義務關係發生糾紛。以自己名義進行訴訟並受法院裁判約束利害關係人。狹義民事當事人僅指原告和被告,廣義民事當事人則包括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行政訴訟當事人是具體行政法律關係中有權利義務糾紛而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並受法院裁判約束的利害關係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當事人在不同的訴訟階段,其稱謂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