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
詞語“事主”的意思和解釋。
詞語解釋
翻譯
事主
- 英語 victim (of a criminal), party involved (in a dispute etc), main instigator
引證解釋
事主
1.事奉大夫。
《左傳 · 襄公十九年》:“宣子 盥而撫之曰:‘事 吳,敢不如事主!’”杜預 注:“大夫稱主。”
2.事奉君主。
漢 · 禰衡 《鸚鵡賦》:“女辭家而適人,臣出身而事主。”唐 · 杜甫 《暮春題瀼西新賃草屋》詩:“事主非無祿,浮生即有涯。”
《晉書 · 何無忌傳》:“無忌 曰:‘ 桓氏 強盛,其可圖乎?’ 毅(劉毅 )曰:‘天下自有強弱,雖強易弱,正患事主難得耳!’”《太平廣記》卷一二九引《冥報誌 · 王範妾》:“王範 既為事主,當先殺之。”
4.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元 · 王惲 《玉堂嘉話》卷七:“遺山(元遺山 )嚐與 張噥齋 論文。見有竊用前人辭意而復加雌黃者, 遺山 曰:‘既盜其物,又傷事主,可乎?’”《元史 · 成宗紀二》:“詔強盜姦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者,從者刺配,再犯亦誅。”清 · 沉德潛 《百一詩》之四:“事主訴縣官,縣官不願聞。”
趙樹理 《李家莊的變遷》一:“村裏人有了事是請社首說理。說的時候不論是社首、原被事主、證人、廟管、幫忙,每人吃一斤烙餅,趕到說完了,原被事主,有理的攤四成,沒理的攤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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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解釋
事主
事主,指事情的主謀;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見清 沈德潛《百一詩》之四:“事主訴縣官,縣官不願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