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
詞語“公法”的意思和解釋。
翻譯
公法
- 英語 public law
- 德語 öffentliches Recht. öffentlich-rechtlich (S, Rechtsw)
- 法語 droit public
引證解釋
公法
1.猶國法。
《管子 · 任法》:“臣有所愛而為私賞之,有所惡而為私罰之,倍其公法,損其正心,專聽其大臣者,危主也。”《韓非子 · 有度》:“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宋 · 王安石 《尚書度支員外郎郭公墓誌銘》:“公至,即得其妄,窮而徙之,由此無敢犯公法。”
2.指國際法。調整各國之間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關係準則的總稱。
清 · 薛福成 《通籌南洋各島添設領事官保護華民疏》:“當今辦文照會 英國 外交部,援照公法及各國常例。”鄭觀應 《盛世危言 · 公法》:“公法者,萬國之大和約也。”
3.資產階級法學中指與國家利益有關的法律,如憲法、行政法等。區別於“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