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公民”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gōng mín
注音 ㄍㄨㄥ ㄇㄧㄣ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百姓 黎民 國民 選民 人民
反義詞 貪官 私人 政權
◎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例如剝奪其公民權利。
英文citizen;
1.指古代為公之民。
例證《韓非子 · 五蠹》:“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陳奇猷 集釋:“為公之民少,為私之人眾。”
2.謂君主之民,公家之民。
例證漢 · 劉向 《列女傳 · 齊傷槐女》:“﹝ 婧 ﹞對曰:‘妾父 衍,幸得充城郭為公民。’”
3.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依據憲法或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例證老舍 《四世同堂》一:“他是個安分守己的公民,隻求消消停停的過著不至於愁吃愁穿的日子。”沙汀 《代理縣長》:“他張望了一會,這才發現出一個真正在守衛著的公民。”
4.謂公共土地上的居民。
例證康有為 《大同書》乙部第三章:“凡未闢之島皆為公地,居者即為公民。”
1.凡年滿二十歲,在某行政區域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未被褫奪公權,未受禁治產宣告的居民,即可取得公民資格。
近義國民 人民
2.今高級中學課程之一。以培養學生成為健全公民所必需的知識為內涵。
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