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選舉權”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xuǎn jǔ quán
注音 ㄒㄩㄢˇ ㄐㄩˇ ㄑㄩㄢ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在政治問題上的投票權或投票特權或這種權力的行使;尤指在代議製的政府形式下參加選舉政府官員以及采納或拒絕立法的權利或權力。
英文suffrage;
1.公民依法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
2.各種組織的成員選舉本組織的領導人員或代表的權利。
1.人民有依法直接選舉各級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權利。
2.各類團體的成員選舉領導人員或代表的權利。
選舉權不是憲法“認可”的權利,而是人民通過憲法“創造”的權利,是與人民主權聯係最密切的權利。其權利屬性表現為它具有可放棄性、利益性、意誌性;其權力屬性表現在它能夠決定他人(候選人)的利益和命運,但選舉權的權利屬性和權力屬性都是不完整的。選舉權是個人權利而不是集體權利。選舉權與國家權力的關係是間接的,它與國家權力“人”的關係才是直接的(產生他們)——通過產生權力人來影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