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偽證”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wěi zhèng
注音 ㄨㄟˇ ㄓㄥˋ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偽善 偽造 虛偽 偽劣
◎偽造的證據;假證據。
英文perjury; false withess;
1.指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
例證《清史稿 · 刑法誌一》:“復先後奏上《新刑律草案》,《總則》十七章……曰關於偽證及誣告之罪。”姚梅鎮 《法學知識手冊 · 訴訟法》:“偽證者是有意捏造、歪曲、擴大、顛倒事實進行陷害或者包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2.假托偽造的證據。
例證康有為 《偽經考敘》:“主人所著《<毛詩>偽證》《<古文尚書>偽證》……既徧攻偽經,何不合作一書?”
◎法院審判案件時,其證人、鑒定人、通譯,對於有關案情的事項作虛偽的供述者,稱為“偽證”,依法應受相當的處罰。
偽證是在訴訟過程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事實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中國法律規定,對作偽證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以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國外,許多國家都規定證人、鑒定人在作證、鑒定前必須宣誓,憑宗教信仰的力量約束證人、鑒定人不作偽證。經過合法宣誓的證人、鑒定人提供偽證,均以偽證罪處罰。在英國、日本,偽證罪的主體也包括翻譯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