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證據”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zhèng jù
注音 ㄓㄥˋ ㄐㄩˋ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憑單 左證 證實 說明 憑據 佐證 憑證 表明 字據 證明
1.可做為證明用的事實依據。
例如搜集證據。
英文evidence; proof; testimony;
2.法律名詞。指在訴訟上用以認定事實之一般資料,如證人的證言。
例如證據確鑿。
英文proof;
1.證明事實的根據。
例證晉 · 葛洪 《抱樸子 · 弭訟》:“若有變悔而證據明者,女氏父母兄弟,皆加刑罪。”《舊唐書 · 崔義玄傳》:“先儒所疑及音韻不明者,兼採眾家,皆為解釋,傍引證據,各有條疏。”趙樹理 《小二黑結婚》十:“﹝區上﹞還派助理員到咱村開大會調查他們橫行霸道的證據。”
2.證明;考證。
例證《後漢書 · 獨行傳 · 繆肜》:“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 肜 獨證據其事,掠考苦毒。”唐 · 韓愈 《柳子厚墓誌銘》:“儁傑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入經史百子。”
3.法律用語。據以認定案件的材料。
◎證明事實的材料。
例證《文明小史 · 第一四回》:“如今看來,就這洋燈而論,晶光爍亮,已是外國人文明的證據。”
近義憑據 憑證 左證 佐證
證據(evidence)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麵目,依據充足的證據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證據應該是客觀存在的,偽造或毀滅證據都是觸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目前學界對證據製度的研究已經形成一門專門科目,稱為證據學或證據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