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音 gé shā fú lùn
解釋 指把拒捕、行凶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同“格殺勿論”。
出處 清·夏燮《中西紀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格殺弗論。”
例子 無
語法 作謂語;指可將拒捕的人當場打死
見“格殺勿論”。
清·夏燮《中西記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
近義詞 格殺不論 , 格殺勿論 , 格殺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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