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音】 tān zāng wǎng fǎ
【解釋】 贓:贓物;枉:歪曲,破壞。貪汙受賄,違犯法紀。
【出處】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例子】 陳絳在福建,據說貪贓枉法,聲名狼籍。(馬南邨《陳絳和五耿的案件》)
【近義詞】 徇私枉法
【反義詞】 廉潔奉公
【相關】百度“貪贓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