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合浦珠還
拼音 hé pǔ zhū huán
解釋 合浦:漢代郡名,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比喻東西失而復得或人去而復回。
出處 《後漢書·循吏傳·孟嘗》:“(合浦)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嚐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
例子 我當時雖失的一件無足重輕的東西,究竟能夠合浦珠還,我心裡總覺喜歡得很。(《晚清文學叢鈔·冷眼觀》第十五回)
語法 作賓語;比喻物歸原主或人去而復歸
比喻以有德行為來感動萬物,連走失的蚌也返回原處。
又用於比喻人去復返或東西失而復得。
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今浙江上虞縣)人。
是當時著名廉吏。
安帝、順帝時,曾任合浦(今廣西合浦縣)太守。
當地不產五穀,但有海產珍珠。
因與交阯接壤,故多以珍珠換取糧食。
此前地方官多是貪得無厭之輩,派人偷採珍珠而不知保養,產珠的蚌紛紛的遷到交阯的水域,於是商旅不行,人無生路,窮苦人有的餓死道旁。
孟嚐到任後,大力革除弊政。
不到一年,遷走的蚌又紛紛回到原地。
【出典】:《後漢書》卷76第2473頁《孟嘗傳》:“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也。……遷合浦太守。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常通商販,貿糴糧食。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嚐到官,革易前弊,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例句】:唐·陳陶《題贈高閒上人》:“珠還合浦老,龍去玉川貧。” 清·蒲松齡《聊齋誌異》8《霍女》:“女笑曰:‘妾生平於吝者則破之,於邪者則誑之也。若實與君謀,君必不肯,何處可致千金者?錯囊充物,而合浦珠還,君幸足矣,窮問何為?’乃僱役苛囊,相將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