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爭名於朝,爭利於市
拚音 zhēng míng yú cháo zhēng lì yú shì
解釋 朝:朝廷。市:市場。在朝廷上爭奪名位,在集市上計較贏利得失。即爭名奪利。
出處 《戰國策·秦策一》:“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
例子 宋·陳亮《孫天誠墓誌銘》:“夫~,而善致富者則曰:‘人棄我取,人取我與。’”
語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典故
《戰國策.秦策》:“司馬錯論伐蜀:‘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爭焉,顧爭於戎狄,去王業遠矣。”是指在官府中爭奪名譽地位,在市場上爭奪錢財。
後因以“爭名於朝爭利於市”為爭名譽地位和錢財利益的典故。
《史記.張儀列傳》:“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