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相得甚歡
拚音 xiāng dé shèn huān
解釋 得:投合。形容雙方相處融洽,非常快樂。
出處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兩人相為引重,其遊如父子然,相得甚歡。”
例子
逾歲,擇吉迎女歸,夫妻相得甚歡。
★清·蒲鬆齡《聊齋誌異·江城》
語法 作謂語、定語;指人際交往
故事 五代後唐時期,河南太守張全義勤勞節儉,善於領導軍隊安撫百姓,經常鼓勵農民發展生產,軍糧充足,與另一守將李罕之相得甚歡。李罕之貪汙成性,經常向張全義要錢要糧,李罕之忍無可忍,最後出兵消滅了李罕之全軍
彼此相處甚為歡快。
出自唐末五代人李罕之及張全義事跡。
李罕之(842-899年),陳州項城(今河南項城)人,其家世務農,少時曾為僧人。
黃巢起義爆發後,亦聚眾起兵,後率所部歸唐,被任命為光州刺史。
因被秦宗權打敗,收餘眾依附於河陽節度使諸葛爽,為懷州刺史。
中和四年(884年)為河南尹、東都留守。
張全義(852-926年),字國維,濮州臨濮(今山東甄城西南)人,其家亦世務農。
乾符末參加黃巢起義軍。
義軍占領長安時曾為吏部尚書。
黃巢失敗後亦依附於諸葛爽,被爽薦為澤州刺史。
諸葛爽去世後,其部下大將劉經曾派張全義去攻打李罕之。
張全義卻與李罕之結成了同盟,並返攻劉經。
後李罕之自領河陽節度使,並推薦張全義為河南尹。
其初二人相得甚歡。
後因李罕之不斷向張全義索取物資,並且經常欺侮之,使張全義十分憤怒,便乘李罕之無備,襲取了河陽。
【出典】:《舊五代史》卷63《唐書三十九·張全義傳》838-839頁:“全義性勤儉,善撫軍民,雖賊寇充斥,而勸耕務農。由是倉儲殷積。罕之貪暴不法,軍中乏食,每取給於全義。二人初相得甚歡,而至是求取無厭,動加淩轢(lì例),全義苦之。”
【例句】:清·蒲鬆齡《聊齋誌異·江城》:“逾歲,擇吉迎女歸,夫妻相得甚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