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巴黎和會”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bā lí hé huì
注音 ㄅㄚ ㄌㄧˊ ㄏㄜˊ ㄏㄨㄟˋ
◎1919年1-6月間在巴黎召開的國際會議。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獲勝的英、法、美、意、日等帝國主義國家重新分割世界的分贓會議。會議簽訂了《凡爾賽和約》,非法決定讓日本繼承戰前德國在中國山東的特權。另外,還策劃幹涉蘇維埃俄國,並決定成立國際聯盟。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協約國為解決國際各項問題,於西元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至六月二十八日,在法國首都巴黎近郊凡爾賽宮召開的和平會議。此次會議由美、英、法、日、義等三十二國參加,會中簽訂凡爾賽和約,組織了國際聯盟。後因漠視中國主權及戰勝國地位,決定將中國山東地區一切利益給予日本,引發我國民眾為反對此屈辱和約而揭起了五四運動。
巴黎和會是一戰結束後的1919年,勝利的協約國集團為解決戰爭所造成的問題以及奠定戰後的和平而召開的會議。
這個和會是勝利國舉行的和會,又是個大國操縱的和會,德國等戰敗國和蘇俄、中華民國被排斥在會議之外。美、英、法三國最高領導人主導了和會的進行。和會上簽訂了處置德國的《凡爾賽和約》,同時還分別同奧、匈、土等國簽訂了一係列和約。它們構成了凡爾賽體係,確立了一戰後由美、英、法等主要戰勝國主導的國際政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