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分權”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ēn quán
注音 ㄈㄣ ㄑㄩㄢˊ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均權
反義詞 集權
1.行政、立法、司法權各由彼此獨立的部門行使的原則。
英文separation of powers;
2.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間權力分開的原則。
英文division of powers;
◎政府中不同性質的統治權功能的分離,稱為“分權”。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分由不同的、各自獨立的機關行使。
反義集權
分權是在多層次、多機構的決策係統中權力合理分派的規定和製度。分權是集權的對稱。集權是把一切事務的權力集中在上級核心機關,下級機關和一般機關隻能根據上級核心機關的決定、指令和指示辦事。分權則是按照一定規則把權力分派給不同機關,上級核心機關隻對關於全局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下級機關和一般機關在自已的管轄範圍內,有權自主地決定問題,上級核心機關不加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