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

詞語“傳喚”的意思和解釋。

傳喚的概述

chuán huàn

ㄔㄨㄢˊ ㄏㄨㄢˋ

動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傳喚chuán huàn

1.法院或檢察機關通知案件有關的人前來

summons;

2.送達傳喚令狀或用傳票進行通知,傳審

傳喚審訊出庭

subpoena ,subpena;

國語辭典

傳喚chuán huàn

1.召喚,喊某人前來。

紅樓夢 · 第九三回》:“若有並未告假私自出去傳喚不到貽誤公事的,立刻給我打了攆出去。”

2.法院發出傳票,令當事人一定日期時間到場稱為傳喚”。

網絡解釋

傳喚

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采取一種措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於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的目的保證刑事訴訟活動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