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

詞語“五院”的意思和解釋。

五院的概述

wǔ yuàn

ㄨˇ ㄩㄢˋ

詞語解釋

五院wǔ yuàn

唐稱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後代沿用其稱。民國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

翻譯

五院

  • 英語 Five yuan or courts that form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Sun Yat-sen's constitution, namely: 行政院[xing2 zheng4 yuan4] Executive yuan, 立法院[li4 fa3 yuan4] Legislative yuan, 司法院[si1 fa3 yuan4] Judicial yuan, 考試院|考試院[kao3 shi4 yuan4] Examination yuan, 監察院|監察院[jian1 cha2 yuan4] Control yuan

引證解釋

五院

1.唐 稱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後代沿用其稱。

唐 · 李綽 《尚書故實》:“臺儀自大夫已下至監察,通謂之五院禦史。國朝踐歷五院者共三人,為 李商隱、張魏公 延賞、溫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隱 未嚐為禦史,當為 李尚隱 之誤。 尚隱 曾任禦史中丞。見《舊唐書 · 李尚隱傳》。 宋 · 錢易 《南部新書》乙:“自 唐 初來,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謂監察、殿中、侍禦史、中丞、大夫。”

2.民國 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

國語辭典

五院wǔ yuàn

1.中央政府負責治權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

2.以後官製。稱監察、殿中、侍禦史、中丞大夫為“五院”。

網絡解釋

五院

五院是五權憲法體現,是國民政府組織機構,即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院為國民政府最高立法機關;行政院為國民政府最高行政機關;司法院掌管司法律政事務;考試院負責官員選拔考核;監察院負責監察。各院皆可依據法律發布命令,並有權在職權範圍內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議案現在台灣當局,依舊沿用這個政治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