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舉火”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jǔ huǒ
注音 ㄐㄩˇ ㄏㄨㄛˇ
類型 常用詞
1.生火做飯。
例如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 《莊子 · 讓王》
英文light a kitchen fire;
2.點火。
例如舉火示警。
英文light a fire;
例證《禮記 · 問喪》:“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裏為之糜粥以飲食之。”《莊子 · 讓王》:“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2.引申為生活;過活。
例證《晏子春秋 · 雜下十二》:“國之閒士,待臣而舉火者數百家。”宋 · 範仲淹 《竇諫議錄》:“以至四方賢士,賴公舉火者,不可勝數。”魯迅 《書信集 · 致鄭振鐸》:“我自然不待此款舉火,不過書店方麵,是似乎應該不盤算人的緩急的。”
3.點火;升起烽火。
例證《史記 · 孝武本紀》:“泰山 上舉火,下悉應之。”《墨子 · 號令》:“晝則舉熢,夜則舉火。”
4.引申為興兵。
例證明 · 文徵明 《南京太常寺卿嘉禾呂公行狀》:“且賊舉火向內,恃有應也。”
1.點火。
例證《管子 · 弟子職》:“昏將舉火,執燭隅坐。”《漢書 · 卷七 · 昭帝紀》:“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2.生火煮飯。
例證《莊子 · 讓王》:“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3.過活,維持生計。
例證《晏子 · 內篇 · 雜下》:“國之簡士,待臣而後舉火者,數百家。”《北齊書 · 卷三四 · 楊愔傳》:“重義輕財,前後賜與,多散之親族,群從弟姪十數人,並待而舉火。”
舉火,指點火;過活,維持生計。見《禮記 · 問喪》:“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裏為之糜粥以飲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