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誘奸”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òu jiān
注音 ㄧㄡˋ ㄐㄧㄢ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誘騙異性與自己性交。
英文entice and rape; seduce;
1.見“誘姦”。亦作“誘奸”。
2.引誘做逆亂之事。參閱《舊唐書 · 李晟傳》。
例證唐 · 陸贄 《李晟司徒兼中書令製》:“屬皇家不造,戎帥誘姦,重茲播遷,郊甸震蕩。”
3.用欺騙的手段使異性跟自己發生性行為。
例證沙汀 《還鄉記》七:“始而誘奸,繼而慫恿對方日夜同公婆吵,終至於逼得那個不幸的女人走上絕路。”
◎以不正當的手段誘人成奸。
誘奸,是指利用金錢、物質或者其他手段,引誘婦女(包括幼女)與之發生性交的行為。它與強奸的區別在於手段的不同,強奸是采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誌與其性交。而誘奸在其成奸時,婦女是表示同意的,但其同意是由於被欺騙和利誘,按其本質仍是違背婦女的意誌。在有些國家的刑法中,將此類行為規定為犯罪。如巴西刑法典第215條規定,以欺詐手段同正派婦女發生性交的,處一年至三年監禁。在中國刑法中,沒有明確將此類行為規定為犯罪。但是,誘奸幼女的,無論幼女是否同意,均應以奸淫幼女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