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難收fù shuǐ nán shōu
◎已經潑出去的水很難收回。典源一說為薑太公妻馬氏因不堪貧而求去,直到薑太公富貴又來求合,太公取水潑地,叫她取回。事見王楙《野客叢書 · 卷二八 · 心堅穿石覆水難收》;一說為漢朱買臣未當官時,家貧賣柴度日,其妻求去,後得官,卻求複婚,朱潑一盆水,如他收得回來,才允婚。但典故來源不明,而後人多據此傳說編為戲劇和小說。後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複合或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宋 · 張孝祥〈木蘭花慢 · 紫簫吹散後〉詞:“念璧月長虧,玉簪中斷,覆水難收。”也作“反水不收”、“水覆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