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貪贓枉法
拚音 tān zāng wǎng fǎ
解釋 贓:贓物;枉:歪曲,破壞。貪汙受賄,違犯法紀。
出處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例子 陳絳在福建,據說貪贓枉法,聲名狼籍。(馬南邨《陳絳和五耿的案件》)
語法 作謂語、定語;形容人的貪欲
典故
貪汙受賄,違法亂紀。
《喻世明言》卷二一:“婆留道:‘做官的貪贓枉法得來的錢鈔,此乃不義之財,取之無礙。’”清.頤瑣《黃繡球》二八回:“偏是換了這豬大腸,不道是政簡刑清正好修明禮教,隻嫌尋不出貪贓枉法的錢,刮不出什麽地皮,鎮日價愁眉苦臉,盤算法門。”亦作“貪贓壞法”。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二折:“自從劉衙內保舉他兩個孩兒去陳州開倉糶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