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持太阿
拚音 dǎo chí tài ā
解釋 太阿:寶劍名。倒拿著劍,把劍柄給別人。比喻把大權交給別人,自己反受其害。
出處 《舊唐書·陳夷行傳》:“自三數年來,奸臣竊權,陛下不可倒持太阿,授人鱒柄。”
例子
況今駐華各使,惟利是視,以值修約之際,蹈瑕伺間,詭謀百出,不豫為之防,是倒持太阿以授之也。
★清·薛福成《籌洋芻議》
語法 作謂語、定語;用於處事
太阿:又作泰阿,古代寶劍名,相傳為春秋時名匠歐冶子所鑄造。
倒拿著寶劍,把劍柄交給別人,比喻輕易把權柄送交別人,使自己反遭其害。
語出自西漢梅福給漢成帝的上書。
西漢人梅福字子真,九江壽春(今安徽壽縣)人。
年輕時在長安求學,精通《尚書》和《穀梁春秋》,擔任南昌尉。
漢成帝時,大將軍王鳳獨攬大權把持朝政。
京兆尹王章為人忠貞直率,曾規勸、指責王鳳,被王鳳殺死。
王氏勢力越來越大,自然災害和奇異現象多次出現,各級官吏都不敢說心裏話。
梅福上書成帝說:“秦朝無道,殘虐百姓,無形中為漢朝興起創造了條件。如同倒拿著泰阿寶劍,把劍柄交給陳涉、項羽等楚人。”後以此典形容毀己利敵或指喪失權力,反為人所製。
又作“授人以柄”。
【出典】:《漢書》卷67《梅福傳》2917、2920頁:“梅福字子真,九江壽春人也。少學長安,明《尚書》、《穀梁春秋》,為郡文學,補南昌尉。……是時成帝委任大將軍王鳳,鳳專勢擅朝,而京兆尹王章素忠直,譏刺鳳,為鳳所誅。王氏浸盛,災異數見,群下莫敢正言。福複上書曰:‘……至秦則不然,張誹謗之罔,以為漢驅除,倒持泰阿,授楚其柄。’”顏師古注曰:‘泰阿,劍名,歐冶所鑄也。
言秦無道,令陳涉、項羽乘間而發,譬倒持劍而以把授與人也。
”
【例句】:晉·陳壽《三國誌·魏誌·王粲傳》:“大兵合聚,強者為雄,所謂倒持幹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祇為亂階。” 宋·王安石《兼並》:“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後世始倒持,黔首遂難裁。” 宋·秦觀《李訓論》:“自德宗懲北軍之變,以左右神策、天威等軍分委宦官主之,由是太阿倒持,不複可取。” 宋·張元幹《過白彪訪沈次津》:“賞罰二大柄,倒持示微弱。” 清·唐孫華《聞毀明逆閹魏忠賢墓》:“國柄倒太阿,祖訓裂堤防。” 清·黃遵憲《群公》:“事事太阿權倒授,人人六等罪分明。” 清·黃遵憲《庚辰四月重野成齋》:“嗚呼源平霸者起,太阿倒持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