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

詞語“經濟特區”的意思和解釋。

經濟特區的概述

jīng jì tè qū

ㄐㄧㄥ ㄐㄧˋ ㄊㄜˋ ㄑㄩ

常用詞

詞語解釋

經濟特區jīng jì tè qū

我國設置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經濟管理體製的地區,如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特區

special economic region;

網絡解釋

經濟特區

1979年4月鄧小平首次提出開辦出口特區”,後於1980年3月,“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並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優惠措施手段通過創造良好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製,並堅持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誌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

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誌。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會議上中央正式批準霍爾果斯、喀什設立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