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

詞語“監護”的意思和解釋。

監護的概述

jiān hù

ㄐㄧㄢ ㄏㄨˋ

動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監護jiān hù

1.對未成年者、精神病人等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監督保護

tutelage; guardianship;

2.督察

control;

3.對危重病人嚴密觀察以便及時搶救

supervise; intensive care;

國語辭典

監護jiān hù

1.督察。

史記 · 卷五六 · 陳丞相世家》:“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未知高下,而即與同載,反使監護軍長者!”後漢書 · 卷一五 · 來歙傳》:“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2.法律上指對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盡監督保護之責,以確保其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安全

網絡解釋

監護

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製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受到監督和保護的人是被監護人。早在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裏就有關於浪費人和精神病人設置監護的規定。但當時的監護製度的目的在於保護家族利益,由最有希望繼承財產的人充當監護人,以監督被監護人,防止他們缺乏自製、判斷能力而致財產浪費和傾家蕩產以後,監護製度由保護監護人的觀念發展為保護被監護人的觀念,監護職務雖然權利內容,但更主要的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中國的監護製度分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兩種情況設定監護人主要有法定指定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