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武器
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器,通常稱為原子彈)和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及三級式)。核武器也叫核子武器或原子武器。從廣義上說核武器是指包括投擲或發射係統在內的具有作戰能力的核武器係統。核武器通常指狹義的核武器,即由核戰鬥部與製導,突防等裝置裝入彈頭殼體組成的核彈。核戰鬥部的主體是核爆炸裝置,簡稱核裝置。核裝置與引爆控製係統等一起組成核戰鬥部。將核戰鬥部與製導、突防等裝置裝入彈頭殼體,即構成彈道導彈的核彈頭。廣義的核武器通常指由核彈、投擲/發射係統和指揮控製、通信和作戰支持係統等組成的、具有作戰能力的核武器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