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技
詞語“雜技”的意思和解釋。
引證解釋
雜技
1.亦作“雜伎”。
2.古代娛樂形式之一種,包括百戲、雜樂、歌舞戲、傀儡戲等。又稱“雜戲”。參閱 任半塘 《唐戲弄》第二章四。
《漢書 · 武帝紀》“三年春,作角抵戲” 顏師古 注引 漢 · 文穎 曰:“名此樂為角抵者,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射禦,故名角抵,蓋雜技樂也。”《魏誌 · 樂誌》:“六年冬,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造五兵、角觝、麒麟、鳳皇、仙人、長蛇、白象、白虎及諸畏獸、魚龍、辟邪、鹿馬仙車、高絙百尺、長趫、緣橦、跳丸、五案以備百戲。”《隋書 · 音樂誌中》:“且 西涼、龜茲 雜伎等,曲數既多,故得隸於眾調,調各別曲。”宋 · 蘇軾 《集英殿春宴教坊詞 · 小兒致語》:“廣場千步,方山立於眾工;大樂九成,固海涵於雜技。”
3.現代指手技、口技、車技、馴獸和魔術等技藝表演,係從古百戲演變而成。
4.指從事雜技之人。
《南史 · 崔祖思傳》:“今戶口不能百萬,而太樂雅 鄭,元徽 時校試千有餘人,後堂雜伎不在其數。”隋 柳彧 《奏禁上元角觝戲》:“人戴獸麵,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狀異形。”清 · 餘懷 《板橋雜記 · 逸事》:“其間風月樓臺,尊罍絲管,以及孌童狎客,雜伎名優,獻媚爭妍,絡繹奔赴。”
清 · 龔自珍 《阮尚書年譜第一序》:“公遠識駕乎 隋 唐,雜技通乎 任 尹。”《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一回:“上月藩臺和我説,要想請一位清客,要能詩,能酒,能寫,能畫的,雜技愈多愈好;又要能談天,又要品行端方。”
明 · 沉德符 《野獲編 · 兵部 · 名器之濫》:“宋 · 時雜技異途,亦有虛銜,如某州醫學助教之屬,以優假閭裏中雜流耳。”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 · 東西廂》:“開廟之日,百貨雲集……星卜雜技之流,無所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