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雜史”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zá shǐ
注音 ㄗㄚˊ ㄕˇ
◎舊時區別於紀傳、編年、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或記一時見聞,或記一事始末,或隻是一家私記,但均帶有曆史掌故性質。
◎僅記述一事的始末、一時的見聞,或傳鈔舊史自成一書及私家記載之遺文舊事,有掌故性質足資考證者,稱為“雜史”。見《隋書 · 卷三三 · 經籍誌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卷五一 · 史部 · 雜史類》。
舊時區別於紀傳、編年、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或記一時見聞,或記一事始末,或隻是一家私記,但均帶有曆史掌故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