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散樂”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sǎn yuè
注音 ㄙㄢˇ ㄩㄝˋ
近義詞 百戲
1.古代樂舞名。原指周代民間樂舞。南北朝後,成為“百戲”的同義語。
2.宋元以後指民間藝人。亦指民間劇團。
1.一種樂曲:(1) 先秦的一種宮廷樂舞。專指六樂及小舞以外,由低級樂官所掌握的民間樂舞。漢 · 鄭玄 · 注:“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2) 南北朝後各種戲、樂的表演。
例證《周禮 · 春官 · 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周書 · 卷七 · 宣帝紀》:“散樂雜戲魚龍爛漫之伎,常在目前。”《舊唐書 · 卷二九 · 音樂誌二》:“散樂者,曆代有之,非部伍之聲,俳優歌舞雜奏……如是雜變,總名百戲。”
2.宋、元以後,稱民間藝人或專業戲曲藝人為“散樂”。
例證《永樂大典戲文三種 · 宦門子弟錯立身 · 第一出》:“因迷散樂王金榜,致使爹爹捍離門。”
散樂即中國的百戲和雜戲,它是由周代的民間樂舞發展而成的曲藝、雜耍和音樂結合成的一種節目。唐代年間與唐樂一起傳入日本。日本對散樂非常重視,朝廷指定散樂戶,以演奏散樂為世業,受國家的保護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