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提琴”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tí qín
注音 ㄊㄧˊ ㄑㄧㄣ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1.弦樂器。胡琴的一種。
2.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總稱。亦單指小提琴。
◎樂器名:(1) 中國拉弦樂器。參見“胡琴”條。(2) 西洋弦樂器。木製,四根弦。其特征是琴身呈肋骨狀。指板尾端有琴軫鬥及渦卷形狀,具琴馬、響板、弦支撐部等部分。演奏時,將琴身挾於下頷與左鎖骨之間,以左手執琴頸按弦,右手執弓摩擦而出聲。且其具有充滿感情而敏感的音色,有其他樂器所做不到的漸強與漸弱,演奏的變換廣泛,不僅包括許多方法,也可運用泛音及撥弦演奏,故有“樂器之後”的雅稱。包括小提琴、大提琴、低音古提琴等。
提琴,大致可分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還有低音提琴,此四種弦樂器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外形名稱等等,但是要說起不同點,更是不勝枚舉,例如體積大小、彈奏方式等等。從這弓弦樂器的發聲原理來追溯它的起源 , 它應是原始先民在獰獵或戰爭勝利後的歌舞時分,從弓弦的聲音得到啟發而產生出最雛型的弦樂器。然後,因弦的長短、粗細、繃緊的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音響效果,進而發展出二條弦(如二胡)、三條弦(如三弦)、四條弦(如提琴)、五條弦(如有些大貝斯) 、六條弦(如吉他)、八條弦(如曼陀琳)等種類繁多的弦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