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

詞語“護法”的意思和解釋。

護法的概述

hù fǎ

ㄏㄨˋ ㄈㄚˇ

常用詞

毀法

詞語解釋

護法hù fǎ

1.護衛佛法

protect Buddhist doctrine;

2.護衛佛法的人,後指給寺廟施舍財物的人。

those who protect Buddhist doctrine;

引證解釋

護法

1.護持佛法。

《宋書 · 夷蠻傳 · 天竺迦毗黎國》:“苦節以要厲精之譽,護法以展陵競之情。”唐 · 賈島 《送僧》詩:“王侯護法,何寺講鐘鳴。”

2.護持佛法者。上自梵天 帝釋八部鬼神,下至人世檀越、施主,都可稱護法

《西遊記》第五七回:“遇路上該有這般魔法解脫我等三人,與他做護法。”清 · 無名氏 《西藏記》卷上:“內居護法,乃喇嘛裝束,仍娶妻生子,世傳其術即中華之巫類。”吳晗 《朱元璋傳》第三章二:“﹝ 朱元璋 ﹞此後公開地主、巨紳聯合成為他們保護人儒家護法。”

3.維護法紀

梁啟超 《外交歟內政歟》:“其餘應興應革之事,千頭萬緒,總沒有過問違法地方如此護法地方也是如此。”

國語辭典

護法hù fǎ

1.佛家護持佛法的人。

2.隨侍佛教道教主神旁邊的人,負有守衛責任

西遊記 · 第一六回》:“眾人悚懼,才認得三藏是種神僧,行者是尊護法。”

3.擁護國法

如:“護法之役”。

毀法

4.保護

豆棚閑話 · 第六則》:“又請了幾個廢棄鄉宦,假高尚孝廉告老打罷的朋友,從邊護法。”

5.人名。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師。約生於六世紀中葉。曾任印度那爛陀寺的住持。其唯識學說繼承陳那大師的傳統,但在認識論上則主張有見分、相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佛教史上稱為四分家”。著有《廣百論釋》《成唯識寶生論》傳世

網絡解釋

護法

保護、維持正法的意思。傳說佛陀派請四大聲聞、十六阿羅漢等護持佛法。

又梵天、帝釋天、四天王、十二神將、二十八部眾等善神聽聞佛陀說法後,皆誓願護持佛法,此等諸神總稱為護法神,或稱護法善神。

此外人世間帝王及諸檀越,都是保護佛法的人,亦稱之為護法。所以今日的佛教界,對於虔敬三寶,護持佛教的在家居士,都以護法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