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戰俘”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zhàn fú
注音 ㄓㄢˋ ㄈㄨ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除了國際法或國際協定所規定的幾種例外情況,在戰爭中被交戰國一方所俘獲或拘留的人員。
例如交換戰俘。
英文prisoner of war;
◎凡合法戰鬥員於戰爭或武裝衝突時,因戰鬥而遭敵人俘虜並拘禁者,稱為“戰俘”。西元一九四九年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中曾詳列各類戰俘的身分,及其得享有的待遇。
戰俘(prisoner of war,常簡稱POW) 戰俘是指在戰爭各方中,敵對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並未處死的;用以作為戰爭交換條件的人。
1949年,聯合國在針對於蘇聯製造的卡廷慘案的討論中,誕生了日內瓦第3公約規定,各國不得處死或虐待戰俘;通常隻有戰場上才會出現戰俘一詞,在後方抓到的應被稱為間諜或特務,要依先行的法律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