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心法”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xīn fǎ
注音 ㄒㄧㄣ ㄈㄚˇ
1.佛教語。指經典以外傳受之法。以心相印證,故名。
2.對色法而言,即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等八種心法。
3.泛指授受的重要心得和方法。
1.宋儒指傳心養性的方法。
例證宋 · 朱熹〈中庸章句 · 序〉:“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子思恐 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書,以授孟子。”
2.禪宗稱禪師不經由語言、文字的方式所授予弟子的佛法。
例證唐 · 李華〈潤州天鄉寺故大 德雲禪師碑〉:“心法傳示,為最上乘。”
3.佛教用語。將屬於精神和心理層麵的現象歸為一類,稱為“心法”。有時也專指眼、耳、鼻、舌、身、意的認識作用。
《心法》是2011年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莊恩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