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府尹”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ǔ yǐn
注音 ㄈㄨˇ ㄧㄣˇ
◎府級的最高長官,相當明清時代的知府。
英文prefectural magistrate;
◎職官名。始於漢代於京畿置的京兆尹,掌地方行政。唐代西都、東都、北都亦各置府尹,明、清襲之。後泛指太守。
府尹,官名。北宋曾於京都開封設置府尹,以文臣充,專掌府事,位在尚書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於應天、順天,清代於順天、奉天設置府尹,其佐官稱府丞。始於漢代之京兆尹。一般為京畿地區的行政長官。唐代之東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開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應天﹑順天,清代之順天﹑奉天,均置府尹。後亦用以泛稱太守。
另外,泰國的府一級的行政長官也被中文翻譯為“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