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小客車”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xiǎo kè chē
注音 ㄒㄧㄠˇ ㄎㄜˋ ㄔㄜ
類型 常用詞
◎容量一般不超過八個座位的小型輕便客車。
英文minibus;
◎載乘客人四輪以上的小型汽車。通常指座位在九座以下的客車,或座位在二十四座以下的幼童專用車。其計算座位的方法,包括駕駛員及幼童管理員在內。
小客車又稱“轎車”。一般指乘坐9人以下的小型輕便載客汽車。小客車是小型車大範疇的統稱,並非專指運營載客汽車。根據車廂結構的不同,小客車可以分為:固定車頂的轎車、活絡車頂的敞逢車等。
根據車廂座位數量,可分為:5座以下,5座,5座以上9座以下小客車。具有乘坐舒適、行駛迅速、使用方便和外形美觀等特點。最高車速可達150—200公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