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宣戰”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xuān zhàn
注音 ㄒㄩㄢ ㄓㄢˋ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媾和 議和 打仗 鬥毆 講和
反義詞 議和 講和
◎一個國家、集團宣布與另一個國家、集團進入戰爭狀態。
英文declare war;
1.一國或集團宣布同另一國或集團開始處於戰爭狀態。
例證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國近代史稿》第二章第二節:“1841年1月底, 清 · 政府在接到 沙角、大角 炮台失守的報告後決定對 英 宣戰,聲討侵略者的罪狀。”
2.謂宣布與某一事物作鬥爭。
例證魯迅 《墳 · 再論雷峰塔的倒掉》:“他肯對 子路 賭咒,卻不肯對鬼神宣戰。”
◎正式對外發表與敵方開戰或向他方挑戰。
例如如:“談判破裂,兩國正式宣戰。”
規定開戰前需經宣戰的國際條約是1907年海牙第3公約,即《關於戰爭開始的公約》。該約第 1條規定:“締約各國承認,除非有預先而明確無誤的警告,彼此間不應開始敵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