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
詞語“喀斯特”的意思和解釋。
喀斯特的概述
kā sī tè
ㄎㄚ ㄙ ㄊㄜ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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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
喀斯特(KARST)即巖溶,是水對可溶性巖石(碳酸鹽巖、石膏、巖鹽等)進行以化學溶蝕作用為主,流水的沖蝕、潛蝕和崩塌等機械作用為輔的地質作用,以及由這些作用所產生的現象的總稱。由喀斯特作用所造成地貌,稱喀斯特地貌(巖溶地貌)。
“喀斯特”(Karst)原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特拉半島上的石灰巖高原的地名,意思是巖石裸露的地方。那裡有發育典型的巖溶地貌。“喀斯特”一詞即為巖溶地貌的代稱。中國是世界上對喀斯特地貌現象記述和研究最早的國家,早在晉代即有記載,尤以明徐宏祖(1586~1641)所著的《徐霞客遊記》中的記述最為詳盡。
地理分佈 喀斯特地貌分佈在世界各地的可溶性巖石地區。可溶性巖石有3類:①碳酸鹽類巖石(石灰巖、白雲巖、泥灰巖等)。②硫酸鹽類巖石(石膏、硬石膏和芒硝)。③滷鹽類巖石(鉀、鈉、鎂鹽巖石等)。總面積達51×106平方千米,佔地球總面積的10%。從熱帶到寒帶、由大陸到海島都有喀斯特地貌發育。較著名的區域有中國廣西、雲南和貴州等省(區),越南北部,南斯拉夫狄那裡克阿爾卑斯山區,義大利和奧地利交界的阿爾卑斯山區,法國中央高原,俄羅斯烏拉爾山,澳大利亞南部,美國肯塔基和印第安納州,古巴及牙買加等地。中國喀斯特地貌分佈廣、面積大。主要分佈在碳酸鹽巖出露地區,面積約91~130萬平方千米。其中以廣西、貴州和雲南東部所佔的面積最大,是世界上最大的喀斯特區之一;西藏和北方一些地區也有分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