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詞語“同居”的意思和解釋。
同居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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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 英語 to live together
- 德語 Konkubinat (S), zusammen wohnen, zusammen leben (V)
- 法語 cohabiter, vivre maritalement, vivre ensemble
引證解釋
同居
1.同住一處或共同居住。
《易 · 睽》:“二女同居,其誌不同行。”《南史 · 孝義傳上 · 陳玄子》:“義興 陳玄子 四世同居,一百七口。”唐 · 李白 《長幹行》之一:“同居 長幹裏,兩小無嫌猜。”阿英 《灰色之家》八:“﹝政治犯﹞每調動到另一個房間裏,就拚命的向同居的人宣傳。”
2.指同住的人。
《宋史 · 真宗紀三》:“有司請違法販茶者許同居首告,帝謂以利敗俗非國體,不許。”
3.猶共處。
《呂氏春秋 · 應同》:“勤者同居則薄矣。”高誘 注:“同居於世。”唐 · 張籍 《征婦怨》詩:“婦人依倚子與夫,同居貧賤心亦舒。”清 · 李漁 《閑情偶寄 · 聲容 · 修容》:“至於非但不相類,不相似,而且相反之物,則斷斷勿使同居,同居必為難矣。”
4.指夫妻共同生活。
《警世通言 · 範鰍兒雙鏡重圓》:“呂公 將回文打發女壻起身,即令女兒相隨,到 廣州 任所同居。”茅盾 《煙雲》十四:“他和夫人的同居生活雖非古聖賢那麽文雅,可絕不象‘姓 朱 的’信上描繪得那麽不堪。”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我們幼年結婚,意見不合,實難繼續同居。”
5.指男女未經結婚而共同生活。
老舍 《四世同堂》二十:“﹝他們倆﹞男的是個小軍閥,女的是暫時與他同居的妓女。”巴金 · 《寒夜》四:“他們中間隻有同居關係,他們不曾正式結過婚。”歐陽山 《柳暗花明》八一:“陶華 跟 何嬌 兩人……租了 天官裏 一家人家的後院子,同居起來了。”
《漢書 · 惠帝紀》:“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家唯給軍賦,他無所與。”顏師古 注:“同居,謂父母妻子之外若兄弟及兄弟之子等,見與同居業者,若今言同籍及同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