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公訴”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gōng sù
注音 ㄍㄨㄥ ㄙㄨˋ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反義詞 自訴 辯護 指控
◎一種刑事訴訟方式,由擁有法定檢察權的機關代表國家對罪犯向法院提起訴訟,區別於“自訴”
例如公訴人。
英文public prosecution;
◎一種刑事訴訟的方式。檢察官偵查刑事犯後,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反義辯護
公訴是指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調查機關)偵查終結(調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依法定職權進行審查,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對刑事判決進行審查,或依法決定不起訴的訴訟活動。中國人民檢察院對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經過審查後,確認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即由檢察長或檢察員按審判管轄範圍,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是中國檢察機關的法定職權,由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不受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影響,也不以被害人的意誌為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