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免責”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miǎn zé
注音 ㄇㄧㄢˇ ㄗㄜˊ
◎不受責備。
免責,也稱法律責任的減輕和免除,是指法律責任由於出現法定條件被部分或全部的免除。
免責不同於“不負責任”或“無責任”,因為免責以法律責任的存在為前提,而後者並不存在責任。不應把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精神失常、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不符責任的條件當作免責的條件。免責並不意味著被免責的違法行為是合理的、法律允許的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著被免責的行為是法律所讚成或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