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詞語“遺囑”的意思和解釋。

遺囑的概述

yí zhǔ

ㄧˊ ㄓㄨˇ

名詞

常用詞

遺言 遺願

詞語解釋

遺囑yí zhǔ

一個人說明他死後如何處理動產不動產書麵文件

last words; testament; will;

引證解釋

遺囑

1.謂人在生前或臨終時用口頭書麵形式囑咐身後各事應如何處理。

《敦煌變文集 · 前漢劉家太子傳》:“漢帝 忽是患疾,頗有不安,似當不免,乃遺囑其太子。”宋 · 洪邁 《夷堅誌補 · 張客浮漚》:“李 歸紿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廟中,臨終遺囑,教你嫁我。’”秦牧 《長河浪花集 · 深情注視壁上人……》:“五十年代初, 美國 女作家 艾格妮絲 · 史沫特萊 在 英國 病逝遺囑骨灰交給 朱總司令 處理。”

2.指人在生前或臨終時囑咐處理身後各事的話字據

《八瓊室金石補正 · 唐慈潤寺靈琛灰身塔銘》:“又原存遺囑,依經□林。”《朱子語類》卷一三〇:“劉 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為?’寫遺囑之類訖,曰:‘今死無難矣!’”清 · 昭槤 《嘯亭續錄 · 佛典屬》:“病革時,呼子孫環列榻前,眾以為遺囑。”巴金 《秋》四五:“爹不願意我們一家人這樣分散,他的遺囑上就說得明白,無論怎樣不可以賣掉房子。”

國語辭典

遺囑yí zhǔ

1.人在臨終前所遺留言辭

如:“國父遺囑”。

2.預先處置身後事務財產文書單獨表示意思的行為至死後方發生效力者,稱為遺囑”。

網絡解釋

遺囑 (法律名詞)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方式對其遺產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 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出自《八瓊室金石補正 · 唐慈潤寺靈琛灰身塔銘》:“又原存遺囑,依經□林。”《朱子語類》卷一三○:“劉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為?’寫遺囑之類訖,曰:‘今死無難矣!’” 清昭梿《嘯亭續錄 · 佛典屬》:“病革時,呼子孫環列榻前,眾以為有遺囑。”巴金《秋》四五:“爹不願意我們一家人就這樣地分散,他的遺囑上就說得明白,無論怎樣不可以賣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