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詭辯”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guǐ biàn
注音 ㄍㄨㄟˇ ㄅㄧㄢˋ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狡辯 強辯
反義詞 默認
◎顛倒是非黑白的議論。
例如(張儀)如楚,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而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 —— 《史記 · 屈原賈生列傳》
英文sophism; carp; cavil; quibble;
1.亦作“詭辨”。貌似正確而實際上卻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議論。
例證《史記 · 五宗世家》:“彭祖 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司馬貞 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新唐書 · 儒學傳下 · 啖助》:“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捨成説,而自為紛紛, 助 所階已。”巴金 · 《除惡務盡》:“喧囂一時的所謂‘文藝黑線專政’論,以及由此而來的種種奇談謬論,從頭到尾,都是 林彪 、‘四人幫’一夥的謊言和詭辯。”
2.邏輯名詞。外表上、形式上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卻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換論題或虛構論據等手法,作出顛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論。
◎詭異狡詐的辯說。也作“佹辯”。
例證《史記 · 卷八四 · 屈原賈生傳》:“如楚,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而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
近義狡辯
詭辯,或者說是詭辯論本身是一種方法論。更準確地說,詭辯論是一種論證方法,它的根本特點是一種歪曲的論證,詭辯不同於武斷,也不同於謠言。武斷是根本沒有理由,人們一看就是強詞奪理;謠言是無中生有,人們一聽就是居心險惡。但詭辯在論證其道理時,總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據”,所以,在表麵上,總能迷惑一部分人。